一、工作流程
二、制定周期要求:
1、立项初审宜在1个月内完成;
2、立项审批宜在1个月内完成;
3、编制阶段宜在6个月内完成;
4、征求意见阶段宜在6个月内完成;
5、审查阶段宜在4个月内完成;
6、出版阶段宜在2个月内完成;
7、 标准的制定从立项起两年内仍未达到审查发布阶段的,标准项目将予以取消;
8、标准批准发布后每两年进行一次标准有效性评估。
三、各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立项阶段:标准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标准提案。纸质材料各一份,同内容电子版(Word格式)一套;
2、征求意见阶段: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电子版(Word格式)一套;
3、审查阶段:标准的送审稿、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处理表、团体标准委员征求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委员意见表可为PDF格式)一套;
4、标准报批:见《团体标准报批文件清单》。纸质材料各2份,同内容电子版(Word格式)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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