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追溯机制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4-01-03
鉴于沃尔玛假驴肉事件,昨天记者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该协会已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议建立有效的“尽职免责”责任追溯管理机制,形成从销售终端到生产源头的食品安全追责机制。 沃尔玛全面召回问题产品 此前,一消费者在济南沃尔玛超市买了1600袋五香驴肉、牛肉,因食用时发现肉质有问题,便通过有关部门检测,发现竟是狐狸肉。消费者要求厂家给予10倍赔付,被厂家拒绝。随后,德州、济南两地执法部门联动,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封存全部涉嫌产品。目前,山东省禹城市公安部门官方已公布,山东省德州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驴肉”经检测确认含有其他肉类的DNA,厂家负责人已被刑拘。 记者昨天获悉,售卖上述假驴肉的零售商沃尔玛,已发布召回令,在济南市全面召回所售商品。为表示对消费者的歉意,沃尔玛表示,对购买过该商品的消费者给予合理的补偿。 协会上书国家食药监局 昨天,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称已向有关部门递交《食品安全责任溯源制度研究报告》,建议形成从销售终端到生产源头的食品安全追责机制。报告称该机构历时6个月研究分析后发现,《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各自的管理对象,都有明确的责任规定,但是又都存在责任与罚则不对应的问题,尤其“二法”的罚则中均未规定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溯源调查。 报告建议,建立有效的“尽职免责”责任追溯管理机制。中连协解释,“尽职免责”是建立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依法履职就是要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职责,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免予追究法律责任。这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生产、经营者、执法者的积极性,还可以避免被动担责、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 上述报告还建议将《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整合成一个法规,如果无法整合,《食品安全法》应强化对农产品的监管和食品安全责任溯源机制,同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对食品的不合格成因和违法行为的真正责任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