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乳须自产 全程可溯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近几年来频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乳业,成了国人的“心痛”。昨日,被称为“最严格、最典型”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终于出炉。其中,对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不再给予生产许可,这对乳企的奶源基地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要求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到销售有完善的记录,实现乳粉的可追溯。
昨日一大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业内极为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终于出台。细则从配方、工艺、生产、检验、销售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不少内容让人眼前一亮。例如,明确将婴幼儿乳粉统一分为三段,不得使用氢化油脂;要求企业从原料、生产、销售发货,全部要有完善的记录,实现可追溯。
细则要求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审查和再审核。暂不能达到细则要求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为了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准确查找原因,规定产品要留样保存,直到保质期满。
这份被国家食药监总局称为“最严格、最典型”的奶粉细则,将能显著提升国产奶粉质量。
原料:原料为生牛乳要自建奶源
细则规定,主要原料为生牛乳的企业,其生牛乳应全部来自企业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并逐步做到生牛乳来自企业全资或控股建设的养殖场;主要原料为全脂、脱脂乳粉的企业,应对其原料质量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定期进行审核评估。
此外,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使用的植物油,不仅要符合国家标准,还要明确植物油的种类,且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解读:乳企加快收购养殖基地
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细则对原辅料要求非常严格,目前很多企业是从外面收购生牛乳,细则执行之后,奶粉企业可能会加快收购养殖场的步伐,不过企业间可以通过换股份方式来进行收购。
工艺:干湿法须在同一厂区生产
细则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分为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和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不再受理新建企业以基粉为原料,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申请。对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并已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原则上给予3年整改过渡期。
解读:严控奶源和“基粉”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表示,过去我们的奶源、奶牛的养殖都在黑龙江、内蒙古等北方地区。有一些企业由于市场营销和销售的需要,在北方以湿法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粉”,然后再拉到南方的工厂加入一定受热敏影响的营养物质,经过干混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外,这种干湿法复合工艺应在同一个厂区完成。
马纯良说,为保证质量安全,细则对干湿法复合工艺提出了严格的审查要求,要把干湿法复合工艺在同一个厂区生产。而这或将引发部分企业退出。对于未来会有多少企业退出,马纯良表示,到明年5月31日完成审核后,会集中公示。
生产:全程可溯源
细则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点形成的信息,要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企业要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最终产品及产品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解读: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对此,马纯良解读说,这就是指企业法人负责,或者是法人授权一个人来全权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从原料的选定、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产品的检验,产品的出厂放行,都由这个人签字。 华西都市报记者陈黎评论四个“最严”能否“管”出安全奶粉
一句“细则的公布会否有助于提升人们对国产奶粉的信心,让去香港买奶粉的人减少一些?”的提问,直接指出了国内奶粉质量的痛处。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让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陷入信任“冰点”,对国内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唯有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方能重振消费者信心。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是一场持久战,提升消费者信心同样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每一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