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溶剂残留或成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3-11-11
11月2日,记者在常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连续检出多批纸塑、铝塑和塑料复合食品包装溶剂残留总量为5.9毫克/平方米—8.3毫克/平方米,超出我国国标GB/T10004-2008的限量要求。我国国标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超过毫克/平方米,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毫克/平方米)。超标的产品中,检出多为乙酸乙酯、丙酮、乙醇等挥发性溶剂。 近年来,食品包装袋的残留溶剂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致使生产企业严格筛选原料,改进工艺,摒弃苯类溶剂,使复合食品包装溶剂残留保持了良好的质量状况。然而,一些企业忽略了对残留溶剂的控制,原料把控不严、烘干温度和时间不够等工艺偏离导致溶剂残留超标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有关专家建议: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要优选原料,控制工艺,以保障溶剂残留在合格限量范围内;同时,食品企业加强对进厂食品包装溶剂残留的监控,防止大量残留溶剂在食品加工区域挥发,导致食品异味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