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提高粤食品安检标准
发布时间:2013-10-11
澳门《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20日正式实施,广东是内地供澳门食品的主要生产和供应基地,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澳门行政法务司联合今天在中山市举行内地首场《食品安全法》宣贯会,近80家供澳食品企业和检验检疫机构人员近200人参加。澳门法务局林智龙厅长表示,为确保食品安全,将于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将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者可判最高监禁5年或处以最高600日的罚金。 “过去,澳门监管部门权限分散,为民众适用带来麻烦。随?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出台一部全面、纲要性的食品安全专门法律,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法规,对澳门来说颇为迫切。”澳门法务局厅长林智龙解释《食品安全法》出台因由。 林智龙表示,《食品安全法》将原本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权限集中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包括制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查生产经营食品场所、採取防控措施、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风险警示、召回问题食品等,并赋予该中心对所有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进口、销售等环节以稽查、检验及处罚的权力,确保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权限上不存疏漏。 林智龙说,《食品安全法》将200多个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纳入其中,分别对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限量等进行具体规范,并从农场到餐桌均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规范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重可判五年刑期 为确保食安及加大惩处力度,《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行政违法行为会被罚款50000元至60万元。如果生产经营者伪造、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使用废弃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尚未对他人身体完整性造成危险,也构成《食品安全法》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参与这些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人士均将面临重罚。若生产经营的食品对他人身体造成危险,即触犯了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刑期徒刑或处以最高600日的罚金(日额由澳门币50元至10000元不等,按罪行轻重由法院决定)。 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詹少彤表示,广东局辖区是澳门“菜蓝子”商品的主要供应地。目前,日均供澳饮料和酒类近90吨,蔬菜近100吨、冰鲜冷冻家禽约5000隻、活畜食品近8000头/隻,活塘鱼13吨等。在澳门《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内地和澳门双方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繫,协调法规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影响,保障供澳农产品的安全畅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