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实现重点食品品种可追溯 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
发布时间:2012-09-28
只要将食品包装上的条形码在食品信息查询机上一扫,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经销商、监管部门等信息便一目了然。黑龙江省工商部门全力构筑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的监管链条。目前,黑龙江省已加入监管信息化平台的食品批发户4276户,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安装信息查询机的食品零售户31822户,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录入各类食品信息22万余条。明年全省有望实现对重点食品品种的可追溯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部门重要监管职责之一是通过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品种的监管,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追溯。目前,我省有食品批发业户1.2万户,食品零售业户14.2万户;小仓买和食杂店经营的食品品种数以千计,大商场超市数以万计。面对这样庞大的监管群体,要对所有的食品品种监管做到来路清、流向明,发生食品安全案件时在最短时间内加以控制并及时溯源,仅靠建立手工进销货台账和传统的人海战术是难以实现的。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工商局着力破解传统监管手段效率低、效果差的难题,并与中国电信黑龙江省分公司合作,把市场运作作为依托保障,在监管机制上实现突破。一年来,在没有政府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初步实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由传统化监管向现代化监管的转变。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主要由票证通系统、食品信息查询机和移动执法终端三部分构成,形成四个节点,构筑了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的监管链条。第一个节点是由批发商在“票证通”系统中录入所有品种信息,建立起进销货台账,同时将数据传入信息化平台的数据库,为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奠定了基础;第二个节点是零售户将批发商出具的“票证通”单据装订成册保留两年即可,减少了开支,规避了责任;第三个节点是给消费者以知情权。通过在食品零售地安装食品信息查询机(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消费者可以通过即时查询知晓购买的食品是否来自规范的销售渠道,实现明明白白消费;第四个节点是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管效能。执法人员用信息查询机或移动执法终端,录入或扫入食品条形码即可查证监管食品是否已经进入监管范围。目前,齐齐哈尔、七台河、鹤岗等市工商部门采取以批发户带动零售户,以查零售户倒逼批发户的做法,基本形成了对本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全程可追溯。 从黑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明年我省有望实现对重点食品品种的可追溯管理;五年内力争全省所有的批发业户和90%以上零售业户纳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可追溯。